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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优秀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3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2年优秀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加快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培训教学质量,根据山东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技工院校优秀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鲁人社教研【2012】1号)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2年度优秀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教研成果类型

教学研究成果分为论文、教案、课件、课题四类。

(一)论文。论文选题要求突出职业培训技能教学特色,结合国家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及对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要求,体现教学研究的主要方向和重点内容;重点反映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过程中,课程结构模块化、教学手段一体化、组织教学项目化、培养能力综合化、技能考核过程化等最新研究及实践成果;要突出实用性、可操作性及可推广性。

(二)教案。教案分为A、B两组,A组为公共课教案;B组为专业理论课和实习课教案。B组限定专业为:机加工、电工电子、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汽修汽驾、营销、家电维修、文秘、商务与贸易。

(三)课件。课件应为原创作品,分主题素材库、教学课件、主题网页、仿真模拟设备及软件等。

(四)课题。课题类的选题要围绕国家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当前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中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高技能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校园文化建设及课程改革等内容),注重实用性和可推广性,要求研究视角及观点新颖。

二、参评教研成果报送要求

教案和课件类作品,每篇作者不得超过2人。教案和课件可选择一门课的1至2个课时;论文类作品,每篇作者不得超过2人,内容不得超过3000字。课题类作品,每个课题上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多人参与研究的,可以课题组名义上报。上报课题时,需附专家评审意见。评审意见不得少于3名专家签字。

参评作品需要教师本人撰写和制作,未经正式发表或参加评选,作品及附件中不允许出现任何个人信息,包括姓名、部门名称、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作者信息可在封面列出,评比时编号后删除封面),文件属性中也不能设置个人信息。参评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抄袭将取消参赛资格,学院将进行通报批评,三年内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每人每类作品限报一篇。

凡参评作品,先报各系(部)初评,初评筛选后的作品于4月2日前以系(部)为单位用网络办公平台将电子稿报送教务处苑龙军老师,处室兼职教师个人直接报苑老师。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评选办法

(一)教务处成立教学研究成果评审小组,负责评选工作,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并向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推荐。

(二)本次教研成果评选活动纳入系(部)及教师业务量化考核,请各系(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认真把关,按时完成。论文、教案、课件分配数额(见附件),课题数量不限。

                                                                                教务处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