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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组织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8浏览次数:

 各系(部):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组织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在我院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简介
       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是中法两国政府为增进友好,促进两国大学毕业生开展国际交流,提升就业能力的一个重要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千人实习生计划的协议》(见附件1)约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千人实习生计划协议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2)规定条件的学生可以互派到两国境内的企业实习。由中、法两国互派的实习生名额各为1000名,在全国范围内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发放,实习期为3-6个月,实习期间由企业按不低于所在国家规定标准为实习生发放实习补助补贴。实习生的招聘由企业与实习生遵循市场原则自主对接、双向选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开设“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专栏,开展政策解读、流程发布、信息发布等工作。
 
      二、相关事项
      为做好该项目在我院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的宣传发动,广泛开展政策推介、信息推广,引导我院技师毕业生自愿报名,各系(部)要安排一名副主任牵头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利用好已有信息渠道和统一制作的微信宣传片、海报等宣传资料,召开毕业生会议宣讲,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引导有需求、有能力、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自愿参加计划。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同学报名后,由招生就业办牵头协助到有关部门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式样的“千人实习生计划”确认书(见附件5)。并协助按规定做好“三方协议”的签订和备案,出境审核等工作。
      三、报名条件
     取得我院毕业证未满一年,已成年且未满30周岁的毕业生。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
      由各系部组织宣传报名,每月20日前汇总一次报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6年9月 22日---2016年12月 20 日
    (附报名表,省厅相关文件见附件)
                                       招生就业办
                                     2016年9月 19日